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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首次破获美容公司涉嫌无旅行社牌照而非法组团赴韩国整容案

时间:2016-03-24 文字大小:[][][]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警方首次破获美容公司涉嫌无旅行社牌照而非法组团赴韩国整容案。一名女警昨奉命“放蛇”假扮顾客称欲隆胸,光顾尖沙咀一间楼上美容中心,其间被游说以约8万元(港元,下同)参加“韩国5日4夜旅行隆胸套餐”,警方随即将该中心一名女负责人拘捕,正追查该美容中心过往是否涉及同类案件,不排除会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

涉案美容中心位于尖沙咀乐道25号至27号楼上一单位,涉嫌“没有牌照而经营旅行代理商业务”被捕的女负责人姓黄、26岁。

尖沙咀分区警署杂项调查组主管陈志强督察表示,该间美容中心约在1年多前搬到上址营业,并无持有旅行社牌照。警方早前接获市民投诉,指有人涉嫌非法提供离境整容套餐,套餐包括提供来回机票、酒店食宿、整容、当地接待及粤语翻译等一条龙式贴身服务,涉嫌触犯有关旅行社条例,遂展开深入调查。

当掌握可靠线索后,尖沙咀分区警署杂项调查组于昨日下午12时56分,派出一名女警乔装顾客到上址美容中心“放蛇”要求隆胸服务,其间女警被游说以8.05万元参加一个韩国5日4夜的旅行隆胸套餐。警方认为时机成熟,随即里应外合采取行动,拘捕该中心一名女负责人,检走计算机及宣传单张等证物。

陈志强续称,此次是警方首度破获美容中心涉嫌无牌经营旅行代理商业务案件,目前正翻查该间美容中心的文件记录及联络美容中心东主,以追查其过往是否涉及更多同类案件,不排除会有更多涉案人被捕。

根据香港法例第二一八章《旅行代理商条例 》第九条营办旅行代理商业务的限制,任何人不得在没有牌照,或并不属牌照指明的处所的任何地方,或不按照牌照上所施加的条件经营旅行代理商业务。违例者一经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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